关于发布污染天气预警及管控措施的通知
2024-03-07 11:03:2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王江林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3784
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相关责任单位:

当前北方大范围污染气团伴随弱冷空气南下,我县污染物浓度快速上升,小时空气质量已达到轻度污染。受上游污染传输叠加本地排放影响,我县污染物浓度将呈快速上升趋势。未来三天,永兴县气象条件整体较差,易造成污染滞留,预计空气质量有中度污染风险。根据《永兴县贯彻落实<郴州市轻微污染天气防控应对方案(试行)>和<郴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交办暂行制度>工作方案》要求,为缓解污染天气,降低污染程度,特发布如下污染天气管控措施:

一、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

1.管控时间:2024年3月6日8时启动,解除时间待定。

2.原则上省控站点(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办公楼楼顶)周边3公里建筑工地暂停渣土运输、商浇筑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。涉及民生、应急保障项目经县城管执法局、县生环办会商允许后方可开展作业(责任单位:县城管执法局、县住建局、县生环办)

3.以北上风向为重点,在保障安全生产和企业发展的前提下,强化末端治理,压减生产负荷,减少废气排放。尤其夜间扩散条件差,引导企业合理调整昼夜产能分配,夜间压减生产负荷以削减排放。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实行错峰生产。(责任单位: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)

4.管控期间早晚高峰时段,拥堵路段增加警力,加密沿线道路巡查频次,实时监控省控站点周边道路通行情况,加强道路通行疏导,减少因机动车排队怠速等候引起的排气污染。站点周边路段柴油货车禁行。(责任单位:县交警大队)

5.夜间19时至24时严查县城区露天烧烤、餐饮油烟直排,重点区域为龙山路、永兴大道、人民路等。(责任单位:县城管执法局)

6.持续抓好抓实秸秆、垃圾等禁烧工作。〔责任单位:县农业农村局、县城管执法局、县林业局、各乡镇(街道)〕

7.县建成区内禁限燃放烟花爆竹。(责任单位:县城管执法局、县应急管理局、县公安局、便江街道办)

8.强化县城区主次干道(含绿化带、行道树)、露天停车场的冲洗、洒水和保湿作业,加密县城区保洁清洗作业频次,洒水车、湿扫车持续作业。作业时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时段(7时至9时、17时至19时)。(责任单位:县城管执法局)

倡议性污染防控措施

1.倡导企事业单位节约用电,减少能源消耗,取暖设施温度较平日调低2-4摄氏度;

2.倡导公众绿色出行,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,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,驻车时及时熄火,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;

3.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,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工具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。

永兴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

2024年3月6日

责编:王江林

来源:永兴县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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